千阳农民自荐见义勇为称号

  20多年救了7个人,千阳农民李宝智的义举很少有人知道,他也一直做好事不张扬。但去年有一次他救人后对方冷漠回应,老李很气愤,于是他决定为自己申报“见义勇为”称号。而1月9日《西安晚报》称,8日谈到自荐见义勇为先进一事,千阳农民李宝智对结果并不乐观,千阳县相关部门虽称行为人有权自荐,但却表示老李是该县自荐第一人,最终结果要由县政府决定。
  但“不如意事常八九,可与语人无二三”,做了好事却遭对方冷漠回应甚至以怨报德。李宝智就是在这种情况下愤然为自己申报“见义勇为”称号,我们自然应该给予宽容的理解。因为他既具备申报的资格,也具有申报的权利,这种权利是不可剥夺的,除非他自己放弃这种权利。他自荐“见义勇为”称号,同样是他耿介性情的表现,他的一次次义举,丝毫不会因为他自荐“见义勇为”称号,而失去些许的光辉。
  当然,笔者还是想给李宝智的心理不平衡一些宽慰:不求“俯仰无愧天地,褒贬自有春秋俯”的高远,也该有“岂能尽如人意,但求无愧我心”的淡泊,无论你自荐“见义勇为”称号的结果如何,还是继续做一个“对得起良心”的好人吧!
  很多时候,突发的危机丝毫不容你哪怕瞬间的犹豫不决,见义勇为并不是出自一种功利冲动或虚荣需要,而是一个人的天性使然,是一种不期而遇、偶然迸发的高尚道德本能。说是不期而遇,因为几乎没有人会像寻人寻物一样到处寻觅见义勇为的机会;说是偶然迸发,因为事件的发生常常是不可预见的邂逅状态。
  如果从“人之初性本善”的意义出发,似乎人人应该都具有这样的“道德本能”。但遗憾的是,很多人在邂逅或主动遭遇了需要急人之困的情况时,这样的“道德本能”并未能“迸发”;能够见义勇为的人,所以会有这种“道德本能”的“迸发”,是内心深处道德水准、人格素养的积淀的结果,看似偶然,实则必然。
  面对同一危机事件,一些人事前事后都处于道德麻木状态,除满足了“看客”的心理需求外,他们的内心不会掀起任何波澜;而另一些人则是“该出手时就出手”,如果没有及时出手,那他的内心定会波澜顿生,且久不平复。无需外界评说,单是良心的自我谴责,道德的自我羞愧,就足以使他们苦不堪言了。这样说来,像李宝智这样20多年救了7个人仍默默无闻,既然不是出自功利需要,那就更能以“对得起良心”求心理平衡了。来源:红网